1. 護照彩色電子檔
★護照效期於離開越南時至少要有六個月以上效期★
2. 六個月內拍攝之 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電子檔 ( 須符合護照規格 )
3. 須提供正確的入出境 越南日期 和 機場名稱
( 簽證辦理後只能從填寫的機場入出境,無法更改!!! 簽證核發後入境日期只可以延後入境,不能提前入境越南 )
4. 須提供入住越南地址 (也可提供飯店地址)
1. 辦理天數: 5-7天 ( 不含、六、日及台灣和越南國定假日 )
( 建議於預定出發日1個月前申請電子簽證,避免耽誤您出國日期。)
2. 電子簽證自核發起效期為一個月,最長可停留30天。( 最終停留天數決定權依海關核發為主 )
3.入境時請攜帶回程機票 或 赴第三國機票證明。
4.若電子簽證回覆未審核通過,簽證費將不予退款,請見諒。
相關資訊、價格僅供參考 , 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領事館或外交部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