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必須在台灣才可受理
2.. 護照正本 ( 效期須有六個月以上 )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者須附上三個月內開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且不可單獨送件,必須和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任一同辦理簽證。)
4.請提供申請人連絡電話、目前公司名稱及職位
5.請提供入住菲律賓地址 (可提供飯店名稱、地址)
6.請提供已開立之英文機票
1. 辦理天數: 4-7天 ( 不含收件當天、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 )
如有其他簽證問題,可先來電諮詢 02-25160099
2. 單次觀光簽證效期為 90天,最多可停留 59 天 ( 最終停留天數決定權依海關核發為主。 )
相關資訊、價格僅供參考 , 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領事館或外交部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