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自2025年1月8日起實施電子旅行憑證措施,適用於原本享有免簽待遇、可短暫停留英國的旅客,包括台灣。
ETA有效期限為兩年,可在兩年內多次入境,包括旅遊、探親、出差或短期學習,最長可停留6個月。
轉機客也要申請,若護照換發需重新申請。
1. 護照影本 (須提供清晰之彩色電子檔)
★ 護照效期須有兩年以上 , 若不足兩年只會核發到護照到期日。
2. 六個月內拍攝之白底彩色大頭照電子檔
3.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申請人在台灣的連絡電話 及 就業資料 ( 請提供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職位)
5. 如有特殊原因請先告知,避免影響ETA的核准
1. 辦理天數:3天 ( 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 )
( 建議可於預定出發日1個月前申請電子簽證,避免耽誤您出國日期。)
2. 英國電子旅行憑證 ETA 可兩年多次入境 , 每次最多可停留不超過 180天。
( 可否入境英國及停留天數 , 最終決定權依海關核發為主。 )
3. 若曾被英國拒簽過,應有可能會再被拒簽,請辦理前先告知,辦理後ETA費用不予退費,若拒簽仍需收取全額。
相關資訊、價格僅供參考 , 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領事館或外交部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