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護照正本 ( 效期須有六個月以上 )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清晰
( 未滿十四歲無身分證者,需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 三個月內開立之戶籍謄本正本 )
1. 辦理天數: 歡迎來電洽詢
2. 最多可停留 60 天 ( 最終停留天數決定權依海關核發為主。 )
相關資訊、價格僅供參考 , 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領事館或外交部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