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護照正本
( 效期須有六個月以上 , 須有兩頁空百頁 )
2. 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3. 六個月內 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二張
( 照片中頭部大小-頭頂到下巴距離需在3.2-3.5公分以內,須露耳朵和眉毛、不露牙齒 )
4. 財力證明
近三個月內補登之存摺正本 ( 驗退 ) 或 定期存款單正本
或 送件當月有紀錄的英文存款證明 15萬元以上
5. 英文在職證明
( 請使用公司頭銜信紙, 須註明職位、月薪、任職期、日的,
並且有主管簽名及蓋公司大小章 )
6. 巴西親友英文邀請函
(須註明關係、探訪期間、地點及巴西親友簽名)
加附上巴西親友護照影本,若無親友須附上訂房證明
7. 來回電子機票正本
8. 若曾持有舊巴西簽證須附上 , 若遺失須附上報案證明
1. 辦理天數:10~15 天 ( 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 )
2. 未滿18歲者須提供父母同意書且須公證
3. 簽證效期自核發日期起 90天有效 ,
可於巴西停留最多90天 ; 一年則不得停留超過180天
最終停留天數決定權依海關核發為主 ,
所以入境後請特別留意海關在入境章旁所核發的有效停留天數
4. 如持有雙重國籍者須附上另一個國籍的護照影本
相關資訊、價格僅供參考 , 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領事館或外交部公佈為準